河北省电视街舞大赛
一、主办单位:河北省体育总会
二、承办单位:河北省电视台经济频道《旅游真好》
石家庄圣迪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三、比赛时间:
(一)分站赛(海选、初赛)
1、比赛时间:2008年3月1日------4月30日
2、报名队伍和个人直接参加分站赛
3、组别:DANCE组 BREAKING组
4、比赛形式:个人组 团体组
5、参加人数不限
(二)复赛
1、比赛时间:2008年5月1日----5月15日
2、地点:石家庄市
3、组别:Dancer组和Breaking组,其中HIP-HOP组分为流行男单、流行女单。
每六人为一组。
4、比赛内容:成品(2分30秒)和个人losolo(40秒)
5、评分:成品(个人秀)分数+ 个人losolo分数+短信投票数(100票为1分)
6、 复赛人数:不多于8人、不少于3人
7、 比赛场次:四场
(三)半决赛
1、半决赛时间:2008年5月20日
2、地点:河北电视台800平方演播厅
(四)决赛
1、决赛时间:2008年5月25日
2、地点:河北电视台800平方演播厅
四、比赛地点:
(一)分站比赛(海选、初赛):石家庄、邯郸、邢台、保定、唐山、秦皇岛、廊坊、沧州、张家口、承德、衡水市、
(二)复赛:石家庄市
(三)半决赛、决赛:河北省电视台
五、竞赛项目:
(一)分站赛组别:DANCE组 BREAKING组
(二)复赛比赛组别:ROUTING(齐舞)/BATTLE(斗舞)
(三)决赛比赛组别:POPING/LOCKING/HIP-HOP/BREAKING
六、有关规定:
(一)竞赛纪律
1、各代表队领队负责本队的行政管理和思想工作,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。
2、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要做到遵守纪律,尊重裁判,文明参赛。
3、各代表队如有申诉,在赛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大会仲裁委员会,并交申诉费200元。
4、严重违反赛场纪律(包括罢赛、闹事、打架斗殴、起哄、拒领奖等)将取消该队或选手的比赛成绩,并停止两年该电视大赛的比赛资格,并罚款500元。
5、各队选手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接受检录,迟到或缺席作弃权论。
(二)着装要求
1、外表:青春,健康,积极向上,整洁大方。
2、服饰:选手应着街舞服装,服装不得过分暴露。不得有纹身,不得有反映暴力、色情、反动的内容,不得有不健康内容的图案、文字、饰物和道具,否则视具体情况予以扣分或取消比赛资格。
3、发型:不得有过分怪异的发型。
七、奖项设置:
(一)决赛评出团体组和个人组各一、二、三名
1-1:个人组:
第一名:获得奖金2000元,同时签约北京杰杰音乐公司。
第二、三名:获得奖金1000、800元,同时签约石家庄圣迪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。
1-2:团体组:
第一名:获得奖金5000元,同时签约北京杰杰音乐公司。
第二、三名:获得奖金3000、1500元,同时签约石家庄圣迪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。
八、经费:
(一)参赛选手报名费:个人组别20元/人、团体组50元/组
(二)差旅食宿费自理
九、报名日期:2008年1月13日(各分赛区根据具体情况自定)